100张病床以下综合医疗单位、100张病床以下专科医院设置、执业资格审批

 

1、 办理条件:

(1) 床位总数100张以下;

(2) 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设置合理、合要求;

(3) 人员配备齐全、房屋面积达标、注册资金到位;

(4) 医院基本设备、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及有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齐全;

(5)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、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成册可用;

(6) 申报资料:①设置申请书;②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;③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图。

2、 办理程序:受理申请→审核→现场审查→备案登记→发证。

3、办理依据: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。

4、 办理时限:30天。

5、 收费标准:湘价费[2003]44号。

 

 

个体诊所设置审批

 

一、办理条件:

1、人员:

①有1名以上取得医师资格且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;

②有1名以上执业护士。

2、房屋:

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,必须设有诊室、处置室、治疗室,每室要独立。

3、设备:

①达到卫生部颁布的诊所设备基本要求;

②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。

4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,有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。

5、注册资金不少于5万元。

6、申报资料:

①设置申请书;

②人员身份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件;

③其它有关资料。

7、符合区域设置规划及有关规定。

二、办理程序:受理申请→审核→现场审查→填相关表册→发证。

三、办理依据: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。

四、办理时限:30天。

五、收费标准:湘价费[2003]44号。

 

 

区管单位医师、护士执业资格及注册核准

 

1、办理条件:

(1)医师、护士注册: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证书的均可申请执业注册;

(2)医师资格:具有医学本科、大专、中专学历,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满一年以上的可分别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;

(3)护士资格:具有护士专业学历,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工作;

(4)申报资料:①医师、护士资格提供: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试用期岗位证明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2寸彩色免冠照3张;②医师、护士注册提供:资格执业证书、健康体检证明、试用医疗机构证明、2寸免冠照片3张。

2、办理程序:报名→审核→考试→发证→注册。

3、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、《护士管理办法》。

4、办理时限:医师资格证1年,医师注册证30天,护士执业证半年,护士注册1个月。

5、收费标准:湘价费[2003]第44号。

 

 

区管单位公共场所经营性许可证

 

1、新扩、改建项目的预防性审查。

公共场所扩、改、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审查手续齐备。包括:选址、卫生学评估、卫生设计有专门篇章、“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”、卫生参加竣工验收资料等。

2、办理条件:

(1)从业人员100%持有健康证;

(2)现场监督监测合格;

(3)卫生设施齐全、卫生制度健全并已落实;

(4)申报资料:①建设项目设备布局;②基本卫生设施;③卫生监测指标合符卫生要求;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;⑤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命书、身份证或房租合同复印件各1套;⑥单位银行帐号、相关投资额证明;⑦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1套。

3、办理程序:受理→初审→现场和资料审查→核准发证。

4、办理依据:《公共场所管理条例》。

5、办理时限:60天。

6、收费标准:湘价费[2003]第44号。

 

 

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

 

1、办理依据: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。

2、办理条件:

(1)供水单位场所、场地符合卫生条件;

(2)供水设备及卫生设施符合卫生条件;

(3)供水人员符合卫生条件、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;

(4)供水水源符合卫生条件;

(5)集中式供水单位具备自检能力或委托检验;

(6)申报资料:①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图、原料配方使用标准、特殊产品批准证明;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合格证明;③基本卫生设施情况、安全性证明材料、检验设备及人员情况说明;④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命书、身份证明或房租合同复印件各1份,单位银行帐号、相关总投资金额证明;⑤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1套。

3、办理程序:受理→初审→卫生学评价→资料和现场审查→审批→发证。

4、办理时限:30天。

5、收费标准:湘价费[2003]44号。

 

 

区管单位食品生产、经营卫生许可

 

l、办理条件:

(1)食品生产经营场地、场所符合卫生条件;

(2)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符合卫生条件、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;

(3)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自检能力或委托检验;

(4)产品及其原料、加工工具和有关用品符合卫生标准要求;

(5)申报资料:①基本卫生设施情况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合格证明;②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图、原料配方、执行标准、特殊产品批准证明;③安全性证明材料、检验设备及人员情况说明;④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命书、身份证明或房租合同复印件各1份,单位银行帐号、相关总投资金额证明;⑤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1套。

2、办理程序:受理申请→初审→现场和资料审查→审批→发证。

3、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。

4、办理时限:30天。

5、收费标准:湘价费[2003]44号。

 

 

区管新、改、扩、续建食品、生活饮用水工程预防性卫生审核

 

1、办理条件:

(1)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;

(2)申报资料:①建筑物的选址、环境情况材料;②设计图纸(地形图、总平面图、剖面图、平面图、立面图、透视图)复印件各1份;③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卫生设施专篇。

2、办理程序:受理设计申请书→审查和现场勘察→签发建设项目设计认可书→受理竣工验收申请→进行工程验收签发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。

3、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。

4、办理时限:30天。

5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
 

 

医疗、食品广告

 

1、办事条件:

(1)需审核的医疗广告1套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(医广);

(2)相关卫生技人员的执业材料、诊疗方法的技术资料(医广);

(3)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(食广);

(4)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说明、省卫生行政部门食品批件复印件、《食品广告证明》和产品样品(食广)。

2、办理程序:受理→审批→上报审批。

3、办理依据: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、《食品广告管理办法》。

4、办理时限:10天、15天。

5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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